新变化!“专用车辆”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办理流程请收好

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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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07:45:33

  原标题: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税收又有新变化

  “专用车辆”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购买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享受车购税免征优惠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王玲玲)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2021年,车辆购置税税收又有新变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税,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实行新机制。

  根据《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当于进一步延长了缓冲时间。

  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增程式电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同时施行的,还有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的免征车辆购置税新机制。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进一步优化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的管理机制。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由原来的“《免税图册》管理”改为“《目录》管理”,即通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实施管理,专用车辆免征车购税管理的精确性、便捷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

  专用车辆是指哪些车辆?据了解,专用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申请人(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和纳税人(购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可按下列流程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

  对符合规定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的车型,申请人需在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列入《目录》的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将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对已列入《目录》的车型,申请人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据介绍,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操作流程,此次发布的公告中编列了《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凡是列入《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无需再申请列入《目录》,可直接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免税标识。

  新机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生效或者开具日期为准。车辆相关价格凭证是指,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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