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可获奖励50万元
原标题:《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细则》正式印发,细则规定——
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0万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戴小民)近日,《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细则》正式印发,细则规定,我省将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为加快推进建设“工业强省”和“百千万”工程,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大黑龙江省规上工业经济规模,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黑龙江省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规定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在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后严格履行填报义务;企业不是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
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我省采用“免申即享”兑现方式,即原则上采用省直部门数据对比方式,无需企业申报。但企业如果经大数据审核无法确认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的,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对于存在弄虛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奖励资格。除追回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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