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大庆15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大庆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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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19:31:16

  8月24日上午9时,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等15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高利转贷、诈骗、行贿、重大责任事故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15名被告人以远程视频方式接受审判。

  自2010年4月起, 被告人张某依托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某公司,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多次采取“挂靠”方式参与工程招投标,期间张某为降低施工成本、缩短工期、获取更大利益,纠集团伙成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高利转贷、诈骗、行贿等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高利转贷罪、诈骗罪、行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万五千至七百八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被告人张某、倪某诈骗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万元,追缴被告人张某高利转贷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五十七万元。宣判后,有10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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