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又要大降价!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达96%,含多种常用药
2月3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开标,拟中选结果显示,本轮所采集的45个药品全部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达96%。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
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费用将明显降低——在常用药品中,如用于治疗胃溃疡的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20mg/片),此次集采后每片价格将从9元下降到3元,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240元;在抗癌药物中,以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硼替佐米注射剂为例,其单支价格从1500元降至600元,整个疗程可为患者节约费用约3.6万元。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负责人表示,第四批集采依然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同时,与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相比,第四批药品集采进一步微调优化采购规则,将最多可中选企业数量从原来的8家增加到10家,进一步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此次集采共有152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118家,企业拟中选比例提高至71%,包括5家外资企业的5个产品,涉及德国、法国、印度和日本跨国药企。在拟中选产品中,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百强企业等企业的产品占62%。
在158个拟中选产品中,包括156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个原研药。2个拟中选的原研药为氨磺必利片、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这将高质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也反映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后,集采结果的稳定性与工作机制的规范性。
据了解,全国患者预计将于2021年5月用上此次集采降价后的药品。
近年来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重大改革。集采后,药品价格进一步趋于合理,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医保资金可持续。下一步集中带量采购将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全面加速挤药品、耗材价格水分。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不少药品降价。但低价不能成为低质的理由。中选企业要确保降价不降质量、不减疗效,保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