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赊账盖房玩失踪 干警几经辗转讨回8年欠款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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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08:14:24

  原标题:一村民赊账盖房,拖欠材料款不还,干警几经辗转“寻人”

  找到“躲猫猫”被告讨回8年欠款

  肇源县人民法院新站法庭干警几经辗转,最终将传票送到拖欠8年材料款的被告手中,使这起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3月31日,记者采访了干警及当事人,还原了案件的前因后果。

  不还钱玩起“躲猫猫”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李某家住肇源县农村,看着邻居都陆续住上了敞亮的大砖房,他这心里也挺着急,虽然手头不是太宽裕,但他也把建房一事提上了日程。

  家里建房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李某便与张某商量,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费先赊着,等自己手头宽松些儿再付钱。

  都是乡里乡亲地住着,一定不能差了钱的事儿,张某考虑后同意了。当日,李某为张某出具了欠条,共计欠款18000元。

  可到了还款期限,李某却没有给付,18000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张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无果。多年过去了,李某一直以没钱为由不给付,后来还更换了电话号,离开了原住址。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

  送达之路屡屡碰壁

  收到原告递交的诉讼材料后,需要法院干警给被告李某送达传票,但送达之路却非常坎坷。

  肇源县法院新站法庭送达干警郭健拨打被告李某的电话,却显示为空号。既然电话打不通,那就去住址找找。随后,干警根据原告李某所提供的住所地去寻找,经过一个小时的跋涉,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却发现早已是人去房空。对此,干警并没有放弃,接着去了当地的村委会。但村委会的人表示,此人已经搬走好几年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并不知道去了哪里。

  接着,干警又向周围的村民打听李某的下落,可村民看到是法院的车辆,唯恐有什么事会牵连到自己,纷纷躲避。

  这可怎么办?如果再找不到人,只能回法院了。当干警开车经过村里的一家小卖店时,灵机一动,也许在这里能得到一些相关信息。

  发现线索解决难题

  干警与小卖店内的村民沟通后,终于找到了被告李某新的联系方式。干警郭健拨通被告电话,开始对方称打错了电话,但最终还是承认了他就是被告李某,并说出了自己的准确地址。原来,被告李某已经搬到别的村子里,以放牛为生。

  仅1小时后,干警找到了正在喂牛的被告李某。干警在向其说明具体情况后,又向其告知应该履行给付义务。如果不履行,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李某表示,自己愿意与原告张某沟通。

  第三天,原告张某高兴地来到新站法庭,他告诉工作人员,在法院干警的劝导下,李某已经把钱还给他了,现在要办撤诉手续。

  “法院干警真是神通广大,这么难找的人,他们都能找到。前后仅用3天时间,就把困扰我8年的难题给解决了,实在是太感谢了!”拿到裁定书的张某感动地说。

  下落不明该如何送达

  干警郭健告诉记者,新站法庭辖区有新站、古龙、义顺、浩德四个乡镇,下辖108个村屯,案件年均超千件。法庭的送达工作主要由他和王剑两名干警负责,类似这样要实地找到当事人进行送达的案件,每年大约有300余件,送达量接近千次。

  如果此次找不到李某,该怎么办?干警王剑说,找不到被告李某,会通过房产部门查找李某有没有其他的房产信息,然后继续寻找。如果经多方查找仍无法送达,或者原告提供了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后,他们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就是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公告期从刊登公告之日起计算。在收到公告报纸后,干警会在法庭门口公告栏以及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后,即视为送达,之后举证期限为15天,在举证期限届满的第3个工作日的上午9时进行庭审。如果被告庭审仍不到场,就会缺席判决。

  大庆晚报记者 范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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