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重点查这两种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
原标题: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
百日行动重点查这两种车
未按时年检上路,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报废车,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交警检查过往车辆。
核心提示:定期给车辆做检验,达到报废年限,要将车辆上交报废企业,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有一定的安全性,可生活中却有很多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年限不上交的事情发生。
8月13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8月12日,我市共有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货运、校车、面包车、危险品运输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10000余台,“百日行动”中,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这些车辆进行重点整治。
驾驶“问题车”后果严重
记者了解到,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处以200元的罚款。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行驶的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3个周期不检强制报废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在年检截止日期前3个月,就可以参加年检。
未按时参加年检的车辆不得上路;未按时年检上路车辆,记3分、200元的罚款。
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未按时参加年检上路,属于非法驾驶,可做扣车处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
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注销
很多人不知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该怎样做。
记者了解到,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及时送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未达到报废标准、已经无法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也应送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注销登记。
对于车辆在异地无法驶回的机动车,需要办理注销的,可以将机动车送交至当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交警部门表示,有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货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企业,请尽快到所属辖区大队进行备案注册;对于企业已经注销的单位,要及时将车辆,转移到实际所有人名下。
交警部门提醒:买卖二手车,要在交易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驾驶报废车就是“玩命”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交警支队宣传大队副大队长韩清富表示,驾驶报废车,就是拿命开玩笑。
首先安全隐患大。报废车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
其次,环境污染大。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从而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再次,侵权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车主:报废的车辆,必须依照程序,送到指定的车辆回收公司,进行分解处理。
大庆晚报记者 尹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