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已完成
原标题:4月7日-9日预约;4月13日-17日领取
法律职业资格证即将申领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已完成。
4月7日起,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通过“黑龙江法考”微信平台,预约领取的日期及时间段,再按预约时间,到现场领取。
网上预约
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资格管理、初始备案模块,进行初始备案,选择确定领证的地市,选择确定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预约截止到4月9日18时,逾期申领人,不可预约和修改信息。
温馨提醒
1.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异地流动,申领人领取证书不受申请地的限制,可在省内各市级司法局的范围内,自主确定领取地点,但证书档案仍保留在申请地司法局。
2.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不可自行选择领取地点,需与申请地司法局另行确定领取时间,到申请地司法局领取。
3.网上预约成功,但不能按预约时间领取的,应当向预约地司法局提出更改时间申请,重新确定领取时间。
现场领取
选择在大庆领取证书的考生,申领人本人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持身份证准时到大庆市司法局(大庆市龙凤区建设路115号)一楼“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取,并签字确认。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申领人务必严格落实入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护要求,对入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将进行紧急隔离。
有从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回的领证人员,请携带《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检查。
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司法厅:0451-82297179、82297020
大庆市司法局:0459-6362388、4689136
大庆晚报记者 袁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