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下发复学疫情防控告知书 隐瞒不报将追责
原标题:市公安局下发复学疫情防控告知书
隐瞒不报情节严重追刑责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沈艳茹)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安全有序推动复学复课,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保障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阻断疫情在校园内的传播,市公安局下发了“复学疫情防控告知书”。
告知书内容如下:
一、全体在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人员),应当按照防疫规定和学校要求,主动如实申报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和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等疫情信息。
二、全体在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校园防疫操作规范》等防疫措施。
三、全体在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教职员工、临时入校人员,应当服从学校的各种规定和管控措施。
对刻意隐瞒不报、不落实防疫措施、妨碍学校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通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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