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农民工,你赴外省务工的路费,政府给你补贴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农民劳务输出、企业复工复产,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决定对我省农民转移就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日前,肇州县公布农民工转移就业奖补实施办法,肇州县将有766万元资金用于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稳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涉农和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那么具体有哪些人会从中受益呢?
今天,大庆综合广播电话专访了肇州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毕明刚。
1.补贴对象
2020年2月1日-2020年5月1日期间,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稳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涉农和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分配比例
按省里文件要求,具体分配比例是:省外务工农民一次性交通补贴229.8万元(30%),涉农和服务企业383万元(50%),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53.2万元(20%)。
3.发放标准、方式、时间
◆赴省外务工农民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标准:229.8万元除以赴省外务工的农民总人数,测算每个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金额是多少。
人员统计:由乡镇负责全面统计,人社部门负责为多镇援供点对点劳务输出名单作为辅助,上报人员名单要求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4月13日下班前报到农业农村局劳转办。(统计分两个时间段,一是2月1日-4月8日已赴省外务工的,二是4月9日-4月30日计划赴省外务工的)。
佐证材料:需要赴省外务工的农民提供务工单位的书面证明复印件(为了方便农民,可以通过微信传输打印)、交通票据,交通票据丢失的,可提供本人在工作地点的照片。
资金拨付:分两批次发放,4月15日前将2月1日至4月8日期间省外务工农民交通补贴发放到位;5月1日后发放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赴省外务工农民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财政账户,由乡镇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
◆稳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涉农和服务企业
补贴标准:用383万元除以申请奖补的企业用工人数,我们会参考复工时间、实际用工量,疫情期间工资总额,测算每个企业的奖补金额。
企业统计: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园区内企业、工信局负责组织涉农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必须在2月1日至5月1日期间已复工复产,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申报企业名单需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4月20日前报到农业农村局劳转办。
佐证材料:企业需要提供吸纳当地农民工人名单、农民与用工单位签订的3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疫情期间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表等。
资金拨付:资金5月10日前,由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吸纳农民稳就业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补贴标准:153.2万元除以申请奖补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用工人数,参考复工复产时间、实际用工量、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等情况,测算每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奖补金。
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统计:由各乡镇、场负责组织申报2月1日至5月1日期间已复工复产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工作,上报名单需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4月20日前报到农业农村局劳转办。
佐证材料: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有效证件、农民与用工单位签订的3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疫情期间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表。
资金拨付:5月10日前,这笔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财政账户,由乡镇拨付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