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行为清单》
原标题:我市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行为清单》
出现不良行为的,将记入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机构信用档案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潘爽)近日,在大庆银保监分局指导下,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大庆代表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行为清单》,旨在助力复工复产,促进银行业合规稳健经营。
“对于出现不良行为的银行机构,将记入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机构信用档案。”据大庆银保监分局工作人员介绍,银行业不良行为清单主要涉及七方面内容,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使用个人金融信息时的不良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时的不良行为;银行业金融办理贷款业务时违反“七不准”的不良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和服务中“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简称“三违反”)的不良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代理保险业务时的不良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和服务中,欺骗消费者,或者内外勾结,诈骗消费者钱财,造成消费者受骗或者损失的行为;在特殊时期,尤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恶意抽贷、断贷的行为;在疫情期间,不合理有序安排好正常服务,使客户无法办理有关业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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