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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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10:11:32

  原标题:我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将受双重严惩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晚报记者 李慧呈)近日,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刘某、崔某等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高新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是我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去年10月,刘某、崔某等人在红旗泡附近使用粘网、拍笼等捕鸟工具非法捕猎黄雀、白腰朱顶雀,共计30只,其中15只死亡。黄雀、白腰朱顶雀均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崔某等人实施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狩猎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在依法对刘某、崔某等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刘某、崔某等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45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公开审理,法庭判决支持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刘某、崔某等人已缴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45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合理利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此次公益诉讼,不仅让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者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对潜在的狩猎者给予了警示和震慑,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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