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万元! 大庆启动“消费促进月”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
原标题:我市启动“消费促进月”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
124万元消费券下周三“开抢”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政府消费券来了!9月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举办“2020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大庆市政府将采取政府出资、企业匹配的方式,于9月9日18时至10月8日23时59分,通过“云闪付”平台投放消费券。本轮消费券发放金额总计124万元,全市商场、超市、饭店、宾馆、加油站、家居装饰、家电、5G手机卖场等商贸企业及业户均可参与。
记者了解到,所有大庆市居民,包括外地来庆人员均可抢券并使用。消费者可在手机端先行下载注册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在“云闪付”热门推荐的“奖励中心”领取消费券。消费券类型为“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每人每个面值可抢一张,抢券成功后保存在“我的票券”中,到参与活动商户店内享受自动满减消费,每次使用一张,系统默认最大面值。
需要消费者注意的是,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可在全市范围参与的实体商家使用;消费券领取成功后,自动进入“我的票券”,消费时自动减免核销使用;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使用消费券时,倡导消费者保持间距,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扎堆聚集。
想要参加此次活动的商家需符合4个条件:一是本次活动由商户自愿参加,需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进行审核筛选(具体以银联公司发布的活动规则为准);二是支持“云闪付”二维码交易,主、被扫均可;三是商家要与银行签署活动协议及承诺书,接受与政府资金1∶1匹配的方式出资发放消费券;四是商家具备POS机或者码牌的结算账户。
商户在活动期间可随时向银行提交申请报送参与,实行动态管理。有意愿且具备参加活动条件的商户,可直接联系码牌或POS机具布放机构银行,通过银行向活动主办方省银联公司申请参加活动。
需要商户注意的是,商户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优惠让利方案,必须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商家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商家追回相应损失。活动期间,商家要在店内做好消费券使用等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咨询电话:6376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