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来临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出五点消费提示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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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 09:54:16

  原标题:“双节”来临,谨防消费陷阱、旅游要留好凭证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出5提示

  国庆、中秋来临,众多商家抓住这一商机,开展降价、返利、打折等各种形式的优惠促销活动。

  9月23日,记者了解到,为使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出五点“双节”消费提示。

  按需购物,谨防消费陷阱

  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谨防虚假打折,要“货比三家”。

  注意商家推送的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是否设置附加限制条件,理性选择折扣商品和赠品,依据实际按需购买。同时,赠品必须符合“产品合格、功能齐全、使用安全”特性。

  选购月饼,拒绝过度包装

  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注意查看月饼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

  消费者购买月饼后,要按保存条件储存,防止食用变质的月饼。

  另外,选购月饼时切勿被豪华包装所迷惑,拒绝过度包装,理性消费和环保消费。

  外出旅游,保留相关凭证

  外出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了解合同规定的旅游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违约责任等事项。

  自助出行的消费者,要选择信誉较好、性价比高的酒店,尽早预订。

  外出旅游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分散游览。同时,应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在外聚餐,杜绝铺张浪费

  消费者就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安全卫生的餐饮场所,并索要正规发票。同时,注重科学搭配、膳食平衡,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主动使用公勺公筷,并且按需、适量点餐,剩餐打包,杜绝铺张浪费。

  理性维权,索要消费凭证

  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索要正规发票和购物小票,尽量采取纸质确认的方式,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及时向消费者保护机构及相关部门投诉。

  “双节”将至,大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向广大消费者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做到理性消费、文明消费。

  大庆晚报记者 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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