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市民发现“问题食盐”赶快举报

大庆晚报

|

2020-10-23 10:03:06

  原标题:大庆晚报《“大粒盐”工业盐引发的误会》报道引起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

  市民发现“问题食盐”赶快举报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晚报记者 李慧呈)10月22日,大庆晚报以《“大粒盐”工业盐引发的误会》报道了时下市民买秋菜、腌菜过程中碰到的关于食盐的问题,稿件见报后立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预防亚硝酸盐中毒,避免食盐与亚硝酸盐混淆,当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出一份“关于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的消费提示”。

  对于亚硝酸盐中毒常见原因,“提示”中写道: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亚硝酸盐中毒的主要原因。另外,居民加工肉制品过程中,如果食用含亚硝酸盐过量的肉制品也会引起食物中毒;贮存过久、腐烂或煮熟后放置过久及刚腌制不久的蔬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有所增加,食用容易导致中毒。

  如何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应到有食品经营许可的商超购买预包装食盐;不要购买散装食盐、工业盐、无标签标志的盐;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蔬菜腌制过程中,亚硝酸盐含量呈现先升高后下降的趋势,一般建议20天后再食用;如果家庭自制加工肉制品,应认真挑选原辅料。

  广大市民朋友发现销售散装食盐、无标签标志的食盐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盐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15举报。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