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有期限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受理消费投诉举报须知

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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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09:50:50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受理消费投诉举报须知

  我市消费者维权渠道有6条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潘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布受理消费投诉举报须知。

  据了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等。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留存购物发票以及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网络购物时,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据了解,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预付消费要谨慎,除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外,还要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书面确认,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开好发票并与刷卡单等凭证一并保存等。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维权是有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3年的,投诉事项将不再被受理。

  据悉,目前我市有6条维权渠道:一是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二是直接到被投诉举报对象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局投诉举报;三是用微信搜索全国12315平台,关注公众号后进行投诉举报;四是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搜索www.12315.cn(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五是发送邮件至邮箱slzx12315@163.com;六是邮寄信函至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1号(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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