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集中审理25起醉驾案 法官为醉驾算成本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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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08:16:24

  原标题:当庭宣判,当日送押,法不容情

  全市首次集中审理25起醉驾案

  法官为醉驾算成本:判刑+失财+丢工作+坑人

  5月13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机制,集中审理了25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20名公安民警及被告人家属约70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被告人被当庭宣判

  庭审中,审判法官首先集中核对25名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集中审查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整合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在公诉人集中宣读起诉书后,提出量刑建议,因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法官进行了集中宣判。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某等25名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综合考虑25名被告人在案发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法官根据各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进行当庭宣判:判处邓某某等25人拘役2至6个月,并处罚金不等。

  25起案件36分钟审结

  25起案件,因适用了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机制,从开庭审理至宣判,仅用了36分钟。

  采访中,多名被告人因为后悔,一直低着头哭泣。

  一位女性被告人一边流泪一边说:“发生这件事后,家里的生活全部都打乱了,我现在特别后悔,醉驾害人害己。”

  一名男性被告人说:“希望大家以我为教训,千万不要酒后开车。”

  “不怨别人,只怨自己,朋友相聚时没有控制住,饮酒过量开车,给他人造成那么大的伤害,不应该啊。”

  一声声忏悔的话语后,是满眼的泪水。

  集中公开审理

  力度之大全市首次

  主审法官介绍,集中审理的25起危险驾驶案件,全部是因为被告人醉酒开车导致,部分被告人还存在无证驾驶行为。

  这些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犯罪行为,对驾驶者自身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以及群众出行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安全隐患。

  惩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审理,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功能,使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不要明知违法而为之。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景权介绍,此次集中公开审理危险驾驶案件,当庭宣判、当日送押、力度之大,这在大庆市还是首次,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打危险驾驶行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定立场。

  法官当庭陈述醉驾之害

  案例一(多车相撞)

  2020年6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徐某某醉酒后驾车,沿让胡路区铁人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测井灯岗时,与同方向等候信号的魏某驾驶的桑塔纳牌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该车与刘某驾驶的桑塔纳牌轿车、朱某驾驶的长安牌轿车、张某驾驶的大众牌迈腾轿车发生多车相撞。

  经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检验,送检的徐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8.5mg/100ml,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乘风大队认定:被告人徐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二(隔夜醉驾)

  2020年6月6日6时许,被告人牛某某,前一夜醉酒后驾驶轿车,沿让胡路区龙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宏伟岗时,与同方向姚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

  经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检验,送检的牛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4.5mg/100ml,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乘风大队认定:被告人牛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牛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三(逃逸再肇事)

  2020年6月8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饮酒后驾驶货车,沿让胡路区振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让胡路区龙岗小区3-10号楼附近时,与刘某停放在路边的大众牌轿车,发生事故。

  事发后,王某某继续驾车行驶至龙岗小区3-11号楼附近时,与杜某停在路边的轿车又发生事故,造成3车损坏。

  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让胡路大队认定,王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送检的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70.4mg/100ml。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为醉驾算成本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杨晨法官指出,自醉驾入刑以来,判处力度不断加大。轻则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重则追究刑事责任、终生禁驾。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出现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法律成本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属于醉驾。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

  1.巨额赔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2.被单位辞退,且无赔偿;3.保险公司不予理赔;4.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时间成本

  1.开车不出事故: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个月拘役。

  2.开车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家长醉酒驾驶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身,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政审时或多或少受限制。

  社会成本

  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否则拒签,而醉驾犯罪记录则会伴随终身;受到刑事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征信成本

  1.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2.公务员、法检等直接开除公职;出国、留学等受限制;4.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5.不得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其他成本

  一旦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杨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大庆晚报记者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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