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并截留赃款 男子“黑吃黑”被判刑

大庆晚报

|

2021-10-12 09:08:51

  原标题:为他人提供“四件套”,并截留赃款

  一男子“黑吃黑”被判刑

  一男子自以为算计得很精细,向他人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当钱进账后盗走了卡里的钱款。他却不知,这条“生财之道”是违法的,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国庆节前,龙凤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黑吃黑”的盗窃罪案。

  这件事,还得从今年3月份说起。男子孙利(化名)经朋友张华介绍,认识了周峰。孙利发现,当时的周峰出手阔绰,一看就是有来钱的道儿,这让刚出狱不久的孙利很是羡慕。此时,孙利一心想跟周峰赚点小钱。

  周峰了解到了孙利的想法后,便对他说,要想赚钱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提供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照片“四件套”,然后出借银行卡“账户”供他人使用,就可以赚钱了。

  接着,周峰又告诉孙利,要是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有大额的钱进账,就马上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然后把银行卡注销。一旦得到钱,将按照银行卡内的额度进行分红。

  听了周峰的话,孙利立刻明白,这是在犯罪。如果自己把“四件套”借出去后,自己也触犯法律了。可孙利看到周峰如此的风光,便心存侥幸,没能抵住金钱的诱惑,还是把自己的“四件套”借了出去。

  3月28日,正当孙利感到心里没底的时候,手机突然接到短信提示,他的那张银行卡进钱了。孙利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张华,并赶到银行以注销的方式,将银行账户内的网络犯罪所得赃款共31000余元取了出来。

  孙利心想,反正这笔钱也不是正道上来的,周峰等上游团伙也不敢报警,于是他就私自截留了8000元,剩余的23000余元让张华交给了周峰。

  周峰得到钱后,从所得赃款中,拿出800元钱,作为好处费给了张华,剩余赃款被其挥霍。

  案发后,经龙凤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转入其银行卡内的资金不是本人所有,仍以注销银行卡取现的方式非法窃取卡内的资金31000余元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被告人孙利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以“黑吃黑”的方式截留不义之财的闹剧背后,本质是利欲熏心,被错位的金钱观蒙蔽了眼睛。这样的行为,会将自己推入犯罪的深渊之中。

  法官在此提醒所有持卡人,要注意自己银行卡的保管安全。闲置的银行卡,应及时进行销户,千万不要随意向他人出借银行卡。勿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助纣为虐。

  大庆晚报记者 张琳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