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发布3.15消费提示:私下买卖易上当

大庆晚报

|

2021-03-12 08:12:22

  原标题:3•15临近,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绕开正规平台私下买卖易上当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大庆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从商家促销、保健食品、直销产品、价格欺诈、农资产品、冷链食品、投诉举报、网络交易以及餐饮环节等九个方面,发布了消费提示。

  今日继续为读者发布消费提示,希望大家避开消费陷阱。

  第六篇:选择正规平台 切莫私下交易

  近年来,网络经济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因其省事省力、价格优惠、足不出户就可以“逛”商场,成为人们喜欢的一种新消费方式。

  为进一步做好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引导网购消费者安全合理的消费观念,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以下网购消费警示。

  理性网络消费。根据自身生活需求,在网上购物前选择多家平台对比,不要冲动消费。购物前咨询客服,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返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同时不要被各种打折、领券、定金翻倍活动迷惑,对于确需购买的,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

  仔细甄选平台。尽量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知名电商平台购物,对于新建立且通过大力优惠宣传推广的电商平台保持谨慎。

  查看其网站上是否亮标亮照,并可根据网站上的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平台企业基本信息。

  对于钓鱼诈骗网站要提高警惕。不要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页面,扫描未知二维码,网上弹出中奖信息基本为诈骗信息。

  注重自身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保密。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要求。

  注重留存证据。网络购物不是现场购物,所以,保留交易有关信息凭证尤其重要。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注意保存与商家的交易内容、聊天记录、商品型号、规格、价格、交易订单等页面作为维权证据。

  收到网购的商品后,要注意查验。查验收到的商品外观有无损坏以及是否与卖家发布的信息一致等。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请保存好发货人信息和快递单据。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仍无法解决,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交易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近年来微信朋友圈,逐渐变成了“商业圈”,由此衍生出的购物纠纷频繁发生。微信本身属于社交媒体,本身不是交易平台,对社交平台而言,用户点对点的交流属于隐私,仅存放在自己的移动终端,监管部门难以获取信息,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就面临着商家主体确认难、售后难、举证难的困境,建议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购物。

  第七篇:冷冻冰鲜食品 会买会做会吃

  日常生活中,如何安全食用冷冻冰鲜食品?

  选购、清洗加工、食用时都该注意什么?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冷链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冷链食品,选购时,应佩戴口罩,应避免手与食品直接接触。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要查看“三证”和追溯码,“三证”是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追溯码是由“黑龙江冷链”公众号生成的食品追溯码,消费者通过“黑龙江冷链”公众号扫描追溯码,可查验食品的来源、“三证”等信息。

  网购、代购境外冷链食品时,也要关注“三证”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购物后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及时洗手和消毒。

  清洗加工时,要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和清洁,处理食材前后要洗手。

  做到生熟分开,冷鲜食品及容器应单独放置,并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器具混用,防止交叉污染。

  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要对环境和器具消毒处理。

  食用冷链食品时,一定要煮熟煮透。

  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食品。

  未食用完(已经熟制)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第八篇:莫点不明链接 慎办预付消费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等。

  那么,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如何维权?消费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购物发票要留存,发票不仅是购物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网购渠道要正规,消费者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

  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不与卖家私下交易;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预付消费要谨慎,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商品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谨慎办理。

  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书面确认,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开好发票并与刷卡单等凭证一并保存。每次消费后要向经营者索取相关凭证,提防不法经营者卷款跑路后,消费者手中缺少维权证据。

  维权期限要明记,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3年的,投诉事项将不再受理。

  维权渠道要知晓,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直接到被投诉举报对象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局投诉举报;用微信搜索全国12315平台,关注公众号后进行投诉举报;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搜索www.12315.cn(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消费者可以发送邮件至邮箱slzx12315@163.com进行投诉举报;邮寄信函至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1号(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第九篇:菜肴烧熟煮透 科学合理饮食

  “民以食为天”,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基本的温饱,更加注重餐饮的文化与安全。

  外出聚会、追求美食享受等,让餐饮业变得尤为重要。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环节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的就餐场所。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信誉度高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选择无证经营和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选择安全的菜肴。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不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慎重食用野生蘑菇、四季豆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切勿食用发芽、发青的土豆,死亡的河蟹、小龙虾和各种贝类,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

  注意饮食安全。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注意餐饮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饮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合理间距。

  科学合理饮食。注意饮食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等急性疾病,要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拨打12315进行举报。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

  大庆晚报记者 庄文伟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