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电动自行车停放新规正式实施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停放新规实施
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月起正式实施。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该《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和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特殊场所以及用火用电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针对业主行为,《规定》要求鼓励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大庆晚报记者 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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