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补缴物业费 新电物业要旧账这合理吗?
原标题:居民:新物业催缴物业费;物业:两家物业交接时有账
新电物业要旧账合理吗?
10月21日,市民代女士向晚报反映,她前一天缴纳水费时,被物业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补缴2019年和2020年的物业费。
对于补缴物业费一事,代女士表示,小区现在由新电物业接手,之前的物业公司一直没有收物业费,现在新换的物业要求补费,不知道是否合理。
为了核实情况,10月21日,记者对小区居民及新电物业分别进行了采访。
居民:被通知补缴之前的物业费
代女士介绍,2017年,她入住龙凤区火电小区,当时,她购买的是二手房,原房主告诉她,该小区不收取物业费,一直以来,她也没接到缴纳物业费的通知。
前段时间,代女士去缴纳水费时,今年新接手的新电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缴纳物业费才能充水费。于是,代女士缴齐了今年的物业费。
“水费快用完时,我再次去物业缴纳水费。缴完水费,工作人员让我补齐2019年和2020年的物业费。”代女士说。
代女士表示:“新电物业通知补缴之前的物业费,我认为不合理。因为两年前,新电物业还没有为小区居民服务。”
采访时代女士告诉记者,如果不补缴前两年的费用,再充水费时,她怕受到阻碍。如果补缴费用合情合理,她愿意补缴;如果不合理,她准备维权。
物业:两家单位交接时有账
10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新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凤分公司,这里的工作人员对代女士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新电物业接手小区前,小区由北控物业负责。北控物业当时没有收取物业费,也没通知居民缴费,但物业费有账目,两家单位交接时各种账目都有,所以居民需要补缴前两年的物业费。刚刚,公司为了减轻居民负担,减免半年的费用,现在只需缴纳一年半的费用。”工作人员说。
对于代女士担心水费和物业费捆绑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部门没有影响居民用水,但如果居民拖欠物业费,物业部门会对居民起诉。
律师:看交接协议如何规定
那么,代女士到底该不该补缴之前的物业费?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给出了建议。
后接手的物业公司,如果和前物业公司有交接协议,且交接协议上明确写明业主前期所欠的物业费,由后接手的物业公司追讨,这在法律角度上讲,属于债权转让,这种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也就是业主。
所以,如果后接手的物业公司,在通知过业主的情况下,并且没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可以向业主讨要业主前期拖欠的物业费。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索要物业费,不能以停水、停电、停气的方式或与其他费用进行捆绑收费的方式索要物业费,这些行为是违法行为,业主有权拒绝。
大庆晚报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