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地工作 房贷咋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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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
名下有一套大庆房产,是公积金贷款。由于工作变动,我目前在哈尔滨,我爱人还继续在本地工作,所以房子不想卖。
这种情况,能否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账户继续还款?还是用我哈尔滨的公积金继续还贷?
对此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进行了解答
您好,对于本市有贷款未结清工作调往外地的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后,向大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通过“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的微信号“DQGJJ011”传递)。
中心接到《证明》后,将其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冲还贷款本金后,变更为“外中心汇缴人员”贷款账户,贷款正常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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