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发布公告:3月26日起恢复省内长途客运班线正常运营
关于恢复省内长途客运班线
正常运营的公告
源疫指办发〔2020〕68号
按照《关于黑龙江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庆市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6日零时起,恢复省内长途客运班线正常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进站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和扫“龙江健康码”,持有效身份证件,实名购票、乘车。运营车辆实行“一车一码”。
2.运营车辆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车辆后排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用透明塑料布进行隔离,供途中留观使用。
3.运营车辆必须在县客运站组织乘客上下车,实行点对点行驶,严禁站外发车、途中敛客。乘客实行“分散就坐”,降低车厢人员密度,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途中上下车。
4.客运站要对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卫生间等进行消杀工作。并设置临时隔离室,发现体温≥37.3℃的乘客紧急隔离并立即向疾控部门报告;运营车辆在首末站每次出行载客前,必须对车内进行清洁消毒,并通风不少于20分钟。
5.客运站和客运公司要指导司乘人员,严格按照客运系统疫情防控操作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好车辆消杀、人员监管、扫码登记等各项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积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采取的管控措施。从乡镇发往外地的客运班线由客运公司负责监管车辆防控措施落实。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站和客运公司的监管和指导,对拒不执行公告规定、影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肇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