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多名村干部被查处!涉及私设“小金库”、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现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太安村村委会原主任贺宝福擅自将村集体机动地对外发包问题。
2011年,为完成棚室建设任务,大同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可以适当减免或不收土地租金。同年3月,大同镇太安村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贺宝福代表太安村村委会与棚室户周某、林某(二人为夫妻关系)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免费将太安村大广辅线南侧的133.8亩机动地发包给二人。2020年2月,贺宝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大庆市大同区祝三乡群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力、会计仲丛侠虚报套取油田占地补偿款、粮食补贴款私设“小金库”问题。
2005年,王力与时任村委会主任宋延庆(已去世)、仲丛侠三人共同商议,决定将被占用的村集体土地面积以本村村民李某治等40余名村民名义申报,套取油田占地补偿款159943元,由仲丛侠放于账外管理;2007年,王力与宋延庆、仲丛侠三人共同商议,决定将300余亩村集体土地以本村村民黄国发等10余名村民名义申报,套取粮食补贴款149551元,由仲丛侠放于账外管理;2014年12月,王力调离群众村后,仲丛侠继续采用上述方式套取粮食补贴款5295元。以上款项全部用于支付该村2006年至2019年间村集体不能正常报销的村务支出。2020年7月,王力、仲丛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公民村村委会原主任鲁永志违规申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3年5月,鲁永志在明知本村村民吴某未在原址建房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吴某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并将相关材料上报给八井子乡乡建助理冯德龙;2014年5月,鲁永志将村里自来水井房以崔某文个人名义申报危房改造用于支付崔某文的自来水井房维修费,并将编造的虚假材料上报给八井子乡乡建助理冯德龙;八井子乡乡建助理冯德龙未对吴某、崔某文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核实,直接将两人作为危房改造农户上报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致使吴某、崔某文分别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7500元。鉴于鲁永志在2018年11月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区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应加重处分,2020年9月,鲁永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冯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沙家窑村村委会原主任高凤江、原会计徐彬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本村村民多领取低保金问题。
2012年6月,徐彬负责本村低保申报工作,该村村民韩某在申请低保时上报子女情况有误,徐彬在入户时未能核实实际情况,导致韩某多领取低保金。2014年,高凤江负责协助双榆树乡政府对该村低保工作进行监督。高凤江明知其姐夫韩某上报子女情况有误,为让韩某继续多领低保金,没有及时纠正。高凤江、徐彬的上述行为致使韩某于2012年至2015年间多领取低保金共计2184元。2020年9月,高凤江、徐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永富村村委会原主任盖立发利用职务便利少交土地承包费问题。
2015年,盖立发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位于该村后窝棚屯南二节地的39.18亩废弃地无偿开垦耕种。按照该村同期机动地承包费计算,2015年至2017年,盖立发共计少交土地承包费8703.2元。2020年9月,盖立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全部违纪款。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心存敬畏、坚守底线,忠诚履职、干净做事;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为民服务解民忧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基层“小微腐败”高压态势,聚焦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明察暗访、专项巡察和“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督促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效,为推动大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中共大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