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纪委监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廉洁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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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 11:50:28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林甸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原主任李峰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7月,李峰先后8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朋友私家车及旅游租车加油,其朋友先后12次使用李峰所送公务加油卡加油,金额共计5,564.68元。2020年6月,李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肇源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仲吉成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问题。2019年3月至4月,仲吉成使用办公经费为其本人配备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金额共计1.76万元,超出规定标准1.36万元。2020年6月,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仲吉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让胡路区银浪牧场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吴广智借公务培训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吴广智赴贵州省贵阳市参加业务培训后,擅自改变行程前往黄果树瀑布、苗寨、杭州西湖等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费用2,640元。2020年5月,吴广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杜尔伯特县克尔台乡乌诺村虚列支出处理“吃喝费”问题。2018年,该村通过虚列秸秆禁烧看护费方式,处理在超市购买水和食品费用,共计3,000元。2020年7月,时任村委会主任孙德志、村会计陈其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杨光被诫勉谈话。

  五、大同区高台子镇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该校违规决定使用教师看护费,为2016年春节期间加班、暑期操场施工监工等人员发放补助7,000元。2020年6月,该校原校长冯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六、萨尔图区城管局原会战城管办办公用房管理不力问题。2017年7月至2020年1月,该单位执法工作人员赵维民长期独自使用面积15.1平方米的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6.1平方米,且在该单位两次对办公用房进行调整时,均未按组织要求进行整改,直至2020年1月市委巡察后才整改到位。2020年5月,赵维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该单位负责人崔大勇对本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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