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整撤销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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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7:31:5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整撤销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政调〔2021〕7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黑龙江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撤销黑龙江省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胡昌升 省长

  副组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孙东生 副省长

  孙 喆 哈尔滨市市长

  成 员:

  于志伟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晓明 省委编办主任

  张亚中 省发改委主任

  赵国刚 省教育厅厅长

  张长斌 省科技厅厅长

  高大伟 省财政厅厅长

  沙广华 省人社厅厅长

  鄂忠齐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郑大光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子林 省医保局局长

  张晓峰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 军 省药监局局长

  王 柱 黑龙江银保监局局长

  张 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

  郭宏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

  王喜全 哈尔滨市发改委主任

  丁凤姝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和省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张亚中和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魏新刚兼任。

  (三)主要职责

  加强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

  二、成立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副组长:

  冯 昕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健 省税务局局长

  张亚中 省发改委主任

  高大伟 省财政厅厅长

  郑大光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琢 省营商环境局局长

  成 员:

  魏松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黎广波 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

  王伟东 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

  杜新宇 省工信厅副厅长

  冯伟泉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爱丽 省科技厅副厅长

  高庆国 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镝飞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宏 省司法厅副厅长

  孙良君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于占淮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社保中心主任

  马建路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赵振伟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李守志 省住建厅副厅长

  周贵才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刘加海 省水利厅副厅长

  孙化库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宫镇江 省商务厅副厅长

  侯 伟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李淑梅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吴艳龙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胜彬 省外办副主任

  李忠江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李忠民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可言 省体育局二级巡视员

  吴景峰 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

  龚振山 省医保局副局长

  王占北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朱 江 省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苏凤仙 省林草局一级巡视员

  高占宇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于颖哲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刘晓辉 黑龙江银保监局副局长

  于 哲 黑龙江证监局二级巡视员

  梁作君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姚伟明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孙旭东 省烟草专卖局副总经理

  林显玉 省煤管局副局长

  季永新 哈尔滨海关缉私局局长

  靳 岩 省法院副院长

  郭 霞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昌新文 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

  赵庆德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国平 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付 尧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王 霞 省妇联副主席

  王传文 省残联副理事长

  夏 天 团省委副书记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税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税务局总经济师于颖哲同志兼任。

  (三)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各市(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三、成立黑龙江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徐建国 副省长

  副组长:

  于 宸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显丰 省工信厅厅长

  赵中超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贾 君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成 员:

  张松滨 省发改委一级巡视员

  于立河 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

  李红兵 省工信厅副厅长

  赵景海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马 健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赖晓峰 省住建厅副厅长

  尚德龙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吴志宏 省水利厅副厅长

  姜保国 省商务厅副厅长

  方庆伟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绪葆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陈 健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李长林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信厅副厅长李红兵兼任。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理清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优化全省化工产业布局,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推进化工园区梯度成长,完善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调整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黑龙江省基层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昌升 省长

  副组长:

  沈 莹 省委组织部部长

  杨 博 副省长

  五、撤销黑龙江省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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