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车主注意!11日起,这些地点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注意!
从1月11日开始
将在下述区域和道路
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公告如下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在下述区域和道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现公告如下:
1.让胡路万达广场、乘风新玛特周边道路。
2.让胡路昆仑大街西宾路至华北路路段、西湖街远望转盘至湘江路路段。
3.让胡路西宾西路、长青路、长春路(银亿阳光城转盘路段)、奥林路。
4.高新区双拥街、富民街湖滨大厦路段。
5.萨尔图区经一街世纪大道至纬二路路段、经二街世纪大道至纬二路路段。
6.湿地桥区间测速:世纪大道湿地公园至迎宾岗(龙兴路与卧兴路交叉口)之间。
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按照标志标线规范行驶和停车,文明出行,为我市营造良好的交通文明环境尽一分力。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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