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运输鲜鱼发臭 市民要求赔偿间接损失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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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06:35:11

  原标题:市民:要求赔偿间接损失;快递公司:只赔付鱼钱和运费

  市民为“鲜鱼变臭鱼”索赔

  近日,做生鲜生意的李先生,通过顺丰快递,从黑龙江省抚远市购买了一些鲜鱼,这些鱼他要卖给饭店包酒席用。

  不想,收货时鲜鱼却变成了死鱼,并且发臭了,他认为问题出在运输环节,希望快递公司能够赔偿他的损失。

  6月17日,记者对李先生和顺丰快递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市民:

  邮寄鲜鱼收到臭鱼

  李先生介绍,6月10日,他在抚远市购买了130多斤鲜鱼,邮费和鱼共花了3130元,邮寄时顺丰的工作人员承诺:从抚远到大庆,隔天就到。

  “6月10日上午,我查了单号显示已经发货,6月11日上午,快递已经到达哈尔滨。我咨询了快递的工作人员得知,6月11日下午就能到大庆。”李先生说。

  李先生说,6月11日下午,他再次联系快递公司,得到的回复是当晚6点多到大庆。

  李先生随即表示,为了不耽误晚上给饭店送货,他想自己去哈尔滨取货,快递工作人员说没必要。

  “直到6月12日中午,快递才到大庆,快递员开箱时鱼已经臭了,我将问题反映到了顺丰快递大庆分公司,工作人员说48小时内就会处理我的投诉,现在也没结果。”李先生说。

  快递公司:

  可以赔付鱼钱和运费

  李先生表示,抚远那边邮寄时,快递单上竟然贴着“干鱼”字样,快递包装袋上则贴着“活鱼邮寄优‘鲜’派送”。

  李先生认为快递公司应该负责,他要求对方赔偿15000元,虽然鱼只花了3000多元,但他耽误了饭店的酒席,他得对饭店进行赔偿。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顺丰快递大庆地区的负责人刘先生。

  “鱼是从抚远寄到大庆的,当时抚远那边卖鱼的人图便宜,选择了陆运,邮寄到大庆发现鱼已经死了,陆运就是这个时效,快递公司可以赔付运费和鱼钱,李先生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刘先生说。

  采访中刘先生表示,整个运输的过程中,快递公司没有问题,李先生要求赔偿饭店的损失,无法实现,只能赔偿货物的本身价值。

  对于刘先生给出的处理方案,李先生表示不满意。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律师: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介绍:“如果快递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将托运的鲜鱼送到目的地,导致运输时间过长发臭,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按照此规定,快递公司承担的是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托运商品的市场价值损失,不包括其他间接损失。

  关于李先生要求赔偿间接损失,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大庆晚报记者 王敬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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