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身份信息参与电诈案 男子“借”出牢狱之灾
原标题:出借银行卡、微信等身份信息,间接参与电诈案
“借”出来的牢狱之灾
核心提示:一名男子,明明知道朋友借用他的银行卡,便于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仍然不顾事情的危害性,为其提供便利。
乘风公安分局通过辖区居民的一起报案,把这名男子牵了出来,而这名“仗义”的男子,在帮助别人捞钱后,并没有得到自己期待的“实惠”。
6月16日,此案在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案起:相信朋友投巨资被骗
去年5月3日,乘风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居民王丽(化名)打来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4月初,通过QQ,认识了一名自称叫陈国福(骗子化名)的男子后被骗。
民警得知,王丽结识陈国福后,陈国福以带领王丽炒股赚钱为名,博得了王丽对他的信任。
随后王丽在陈国福等人的带领下,下载了冠翔国际APP,并注册了账号。
在她看来,只要自己肯投钱,就会赚个盆满钵溢。
看到自己每天都在赚钱,王丽欲罢不能,一段时间后,竟累计转账64万。
后来王丽发现,自己投的倒是挺多,可是收益一日不如一日,直到后来,没有了任何收益。这时,王丽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妙。
“我是不是被骗了?”王丽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侦查:跟踪账户发现“卡主”
接到报警后,乘风公安分局侦查员,迅速利用反诈平台,对王丽资金流向的两个涉案账户进行了跟踪。
跟踪赃款去向的过程中,侦查员发现,部分赃款转入了一位名叫梁小东(化名)的银行卡内,随后又转入到了梁小东的支付宝,且该支付宝在温州市火车站附近的早餐部和饭店,均有消费记录。
侦查员分析,使用人极有可能是梁小东本人。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侦查员立即对梁小东进行了研判,发现梁小东是安徽省泗县人,且在温州市有固定的住处。
与此同时,网安支队侦查员根据受害人王丽提供的一个微信号、一个手机号和5个QQ号,分别进行了追踪。
真相:“卡主”竟是“替罪羊”
经查,受害人王丽提供的7个通讯工具登录的IP地址,均在老挝,且在同年5月9日后,均不再使用。至此,线索断了。
去年5月12日,乘风公安分局侦查员在温州市某小区,成功将梁小东抓获。
梁小东交代,他于同年3月,将4张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租借给了朋友赵力(化名,在逃),其中支付宝和微信,两人均能使用。
梁小东交代,赵力在借、租他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后,承诺给他一笔钱,但直到他被抓,赵力也未按规定支付报酬,只先期支付给他600元钱的好处费。
梁小东强调,自己并未参与诈骗行为。
审理:男子“帮凶”被判半年
6月16日11时,随着法官敲响法槌,被告人梁小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的方式,进行了开庭审理。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小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至此,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梁小东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从宽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梁小东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被告人梁小东的违法所得600元。
大庆晚报记者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