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这一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1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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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 09:38:55

  目前我国有1.4亿户市场主体,仅靠监管部门“管”“罚”远远不够。怎样调动社会公众的力量以提高监管效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稽规〔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财政厅(局):

  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及举报奖励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反馈。

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

2021年7月30日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另,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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