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池”桶装水现“黑条” 经销商愿赔10桶水
原标题:经销商:可以赔偿10桶水;厂家:黑色条状物可能是活性炭
“金龙池”桶装水惊现“黑条”
近日,家住杜尔伯特县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喝了一年的金龙池桶装水里,竟然有个黑色的条状物,张先生由此对金龙池桶装水的质量,产生了质疑。
11月27日,张先生带着这桶未开封的水,来到大庆日报社,希望可以通过媒体,知道桶装水有没有质量问题。
消费者:
桶装水里出现异物
据张先生介绍,11月25日家里买了桶装水,在水还未拆封的情况下,搬水的时候,他突然看到水里有黑色条状物。
“水里的黑条,具体是什么东西很难辨认,看到以后我心里很不舒服,平时我不在家,都是父母打电话买水,老人眼睛花,不知道喝了多少这样的水呢。”张先生说。
想到一家人喝了一年的水,竟然有黑色的东西,张先生很是担心。他说,家里没有净水器,因担心自来水不干净,他才建议父母买桶装水喝,一年以来一直在喝金龙池水,没想到竟然出了问题。
张先生为了保存证据,特意将水带给记者看。记者看到,这桶水塑料包装未拆开,桶上有订水电话。
“我现在担心这个水有质量问题,希望厂家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是生产中失误造成的,我可以接受;如果是卫生不达标,我会向有关部门投诉。”张先生说。
厂家:
“黑条”可能是活性炭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按照水桶上的电话拨了过去。
对方告诉记者,他只是一名经销商,他不负责生产只负责销售,他可以赔偿张先生10桶水,作为补偿。
随后,记者通过这位经销商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金龙池生产厂家负责人赵先生,赵先生向记者解释了水中黑色条状物产生的原因。
“前几天换了活性炭,用于过滤纯净水,黑色条状物可能是活性炭,它对人体不会产生危害,希望消费者可以放心。”赵先生说。
对此,赵先生表示,他可以为消费者解决问题,他愿意与张先生进行沟通。
目前,消费者和厂家正在协商中。大庆晚报会继续关注此事。
律师:
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关于这起纠纷,张先生该如何维权呢?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
秦律师说,《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如果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如果消费者发现食品中混有异物,可以要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赔偿,也可以保留好证据,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秦律师说。
大庆晚报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