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客隆”面包没有“出生日”新鲜与否无法证明
原标题:商家自称现烤现卖 新鲜与否无法证明
“庆客隆”面包没有“出生日”
现烤的面包总是最受欢迎的产品,消费者认为,现烤的产品口味好,也更新鲜。但是不少消费者也注意到,有些蛋糕店的现烤面包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新鲜与否无法证明。
1月2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面包是“三无产品”
几天前,在位于东风新村三区的丰圆庆客隆超市一楼的精品西式点心蛋糕店,记者购买了3袋面包,其中,有两袋是有预包装,另外一袋是用塑料袋直接装在里面的散装面包。
1月2日一早,当记者找出牛奶拿出面包,要吃早餐时发现,这3袋面包只是标签上印有“庆客隆”字样,但均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没有厂名、厂址的信息。由于面包是在前几天买的,不知是否在保质期内,所以,记者并未食用。
商家称过期会销毁
随后,记者带着面包,来到了丰圆庆客隆客服中心进行投诉。
说明来意后,客服人员立即与销售面包的场地承租者取得了联系。
几分钟后,一位自称张伟的承包人接待了记者。
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他解释道,店里的面包都是现烤现卖的,当天卖不了都会打折处理,不会存在过保质期现象,而且,这种面包属于散装食品,不用标注生产日期。
对于这样的答复,记者反问道:“这面包明明带着外包装,怎么能属于散装食品?另外,说是当日销售,这么多面包谁能保证都在保质期售完?”
对此,张伟并未作出正面答复,只是一直强调说,在保质期内卖不完,就会停止销售并销毁处理。
对于张伟的说法,记者了解到,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商家出售预包装食品,一定要有食品的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定要让消费者看清楚。
遇此情况可索赔
那么,遇到这样的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索赔?据记者了解,在2014年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前,食品投诉经济赔偿只增加一倍,消费者购买小额食品出了问题,索赔积极性不大,多数自认倒霉。
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应赔偿购买食品价格10倍,10倍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
这个新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消费者力度的加大。所以,消费者买到不符合安全的食品,比如过期、变质、有异物等维权时,消费者首先要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消协投诉。如果消协调解无果,消费者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要求处罚,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规定有罚则
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那么,市场监管部门对面包生产商家是否有相应的罚则和要求呢?
黑龙江省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宇宙,对此进行了解读。
白律师明确表示,面包属于预包装食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文/摄 大庆晚报记者 庄文伟